欢迎您访问河北教师资格网! 本站为河北教师资格考试民间交流网站,主要为考生提供考试报名时间安排以及教师资格证常见问题答疑等相关信息,教师资格证官网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ebeea.edu.cn或当地教育局所示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免费领课/找工作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0311-85116760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2019年雄安新区安新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0名公告

时间:
2019-11-29 15:04:51
作者:
彭老师
阅读:
来源:
河北教师教育网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实边远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实现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安新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的要求, 2019年以“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统一聘用的原则;

  (三)坚持根据需求、注重均衡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人事代理”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岗位安置、面试(试岗)、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400名。其中高中学段(含职教中心) 108名,初中学段90 名、小学学段192名、幼儿园学段10名。详见附件1:《2019年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遵守纪律、服从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病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请填写附件2:《安新县2019年教师招聘任教经历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6.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

  (1)报考高中段教师(含职教中心)及初中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段教师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高、初中可下行使用至初中、小学岗位),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

  8.报名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或相近。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0.2018年以“劳务派遣”方式选招的教师,不再报考,直接过渡为“人事代理”方式,与2019年招聘教师同步落实工资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址: http://axjy2019.ibaoming.net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9日下午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初审: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31日下午5: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本人的初审状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以支付宝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下午5: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9日上午9:00至10日下午5:00,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察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电话:0312--5306216;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七)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名额,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试卷取送、保管及考试实施程序按照高考标准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和专业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 ①曾在安新县公办学校(园)任教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④出生日期早的。

  (五)公布笔试成绩。在安新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8月18日至21日(报考高中段考生于18日进行体检、初中段于19日进行体检、小学文科类和幼儿园于20日进行体检,小学理科类和小学综合类于21日进行体检)。

  (三)体检地点:安新县医院三楼体检科。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上7:20前到三楼体检科签到。

  (四)体检要求考生空腹。

  (五)体检费用自理,医院统一收费。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

  (三)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4.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年龄放宽条件报名的,需提供任教经历证明(见附件2);

  6.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如考察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8.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一)集中为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职业幸福教育、教育法规及师德教育、班级建设和学生管理为主。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岗位安置

  (一)报考高中段考生,按安新县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选择岗位及学科。

  (二)报考初中段、小学段及幼儿园考生由安新县教育局提供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岗位,并服从安新县教育局调剂。

  十、面试

  (一)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按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方式:采取试岗方式,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拟聘学校试岗两周。由试岗学校依据《安新县2019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岗考核办法》,按出勤、教学常规、教学能力、民主评议等方面对试岗人员进行考核打分。试岗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安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体检、考察、试岗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与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条件要求相同。

  十二、聘用及待遇

  (一)招聘教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期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在编人员标准落实工资、保险(按河北省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和公积金待遇,从2019年9月1日起薪。

  (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见习期一年,期间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执行定级工资,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对被聘用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雄安三县以外考生不承诺迁入户籍。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019年7月13日

河北教师教育网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
自动推送